索 引 号:005253533/2016-001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其他 | |
文 号:新密政文〔2016〕127号 | 成文日期:2016-08-13 | 发布日期:2016-09-02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下半年保增长强投资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有效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下半年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下半年保增长强投资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6〕1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作为,扭态势保增长
2016年以来,受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和我市产业结构单一等因素叠加影响,全市经济运行呈现高开低走、增速放缓、明显回落态势。特别是5月份以来,耐材、服装、造纸等支柱产业增速持续走低,工业增速呈现断崖式下跌,投资增速明显下滑,经济下行压力急剧增加。同时,我市上半年经济运行也呈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增长动力加速转换、市场主体活力逐步释放、各类积极因素不断集聚的新态势。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领导,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强力扭转经济下滑态势,奋力实现全年经济运行各项目标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
保增长、强投资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事关经济运行、事关增长后劲、事关民生改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运行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保增长、强投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正职要切实履行经济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转型等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落实、抓推进、抓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引导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要以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落实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保增长、强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要结合各自发展基础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研究本辖区的推进措施和工作方案,厚植发展优势。针对上半年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尽快研究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确保经济运行稳定向好。
(三)强化运行监测
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财政局、工信委、商务局、文广旅局、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挥部、人社局、房管中心、工商质监局、煤炭局、中小企业局、重点项目办、金融办、企业上市办、供电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要认真落实《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密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机制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16〕34号)有关规定,强化经济运行监测月度、季度统计分析制度,动态跟踪、深度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重大政策走向,做好政策预研储备,积极落实调控政策措施,确保精准施策;要主动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调研,对存在的土地、资金、环境等瓶颈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解决。
二、综合施策,强投资保增长
(四)强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前期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投资、竣工项目抓投产”的思路,对未按计划开工的郑州市联钢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台(套)高性能节能焊接设备项目、新密普洛斯仓储设施有限公司普洛斯郑南物流园、河南泰安祥物流有限公司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等11个省、郑州市重点项目制定工作专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确保10月底前全部开工,对145个续建项目,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科学组织施工,将投资任务量化到月、细化到旬,确保全年投资完成3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350亿元以上;对120个计划竣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竣工达产。
责任单位:市重点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交运局,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配合单位,下同)
(五)促进投资止跌回升
加大关于促进投资的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协调督促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完善促进投资常态化督导机制,市政府不定期组织开展促进投资专项督导,全力促进投资止跌回升,力争全年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工商质监局、市督查考评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六)加快PPP项目实施
对引水入密、环保科技、创新创业综合体、密州大道(郑登快速通道至G343线)及郑少高速新密北互通式立交等4个已开工建设的PPP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服务,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对已进入采购阶段的溱水河综合治理项目,要做好开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对农村污水集中处理、静脉产业园等2个正在编制实施方案的项目,要明确责任单位,细化时间节点,力争年底前全部开工,确保全市PPP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5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七)强化要素保障
实行土地指标集中使用、统筹分配,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要件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严厉查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非法阻工等违法行为,优化项目建设环境。持续开展重点项目建设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开工慢、推进慢、不能形成有效投资等问题,及时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市重点项目办、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三、遏制工业下滑态势,稳运行保增长
(八)稳定工业增长
制定工业经济稳增长专案,全力促进耐材、服装、造纸、装备制造等行业企稳回升,力争年内销售收入分别达到899亿元、109亿元、187亿元、7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加快培育增长点
建立年内计划竣工工业项目名录,确保蓝翔塑胶有限公司建设等22个项目建成投产,加快续建项目建设,推动河南华亿绿色建材有限公司等84个建设项目按节点推进,力争全年完成投资120亿元;加快签约项目落地开工,确保普洛斯郑南物流园、黄帝养生度假村等4个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积极发展新业态
围绕“互联网 ”,加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业态与工业的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服装电商、耐材电商等一批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起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对列入市委、市政府2016年重点推进的78个重大工业项目,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推动、市级领导分包、行业部门指导服务责任,强化督导考核,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带动全市工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重点项目办、市督查考评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加大企业帮扶力度
组织开展产销、银企、用工、产学研等对接活动,有效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重点企业,加大帮扶力度,一企一策,帮助企业拓市场、去库存、稳生产,尽可能减少下拉因素。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转型保增长
(十二)加快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
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和“旅游 ”行动,高质量完成新密市全域旅游发展提升规划编制,努力创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市。以“华夏圣地、生态新密”为品牌,以文化、山、水为特色,提升古城县衙、伏羲大峡谷、乐海水世界等景区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年内伏羲山景区全面开放,并晋升4A景区。扩大都市生态旅游、农业休闲观光等特色旅游影响力,吸引周边城市居民到新密休闲度假。加大智慧旅游应用力度,培育华夏文明探源、生态休闲养生、魅力乡村、特色村镇等精品旅游线路,提升旅游品牌知名度。
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十三)全面提升商贸仓储物流业
加快推进亿豪·星光天地商贸综合体项目建设,提升城市东区商业圈档次。健全特色商业区运行机制,力争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亿元。依托航空港物流园区和郑州南部物流服务区,进一步完善物流通道、货运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河南泰安祥物流有限公司现代综合物流园区、藏金源仓储物流、浩金元仓储物流及普洛斯郑南物流园等项目,增强物流节点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全年完成仓储物流业增加值6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十四)加快培育金融和电子商务业
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力争年内新增2家金融企业落户新密。支持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股权交易中心等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全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30家以上。力争全年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9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深化电子商务在商贸流通领域的运用,有效衔接郑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积极申报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市试点,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进农村。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企业上市办、市商务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十五)健康发展房地产业
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79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模式、实行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重、推行棚改货币化等方式,确保全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发展健康住宅、绿色环保住宅和节能省地型住宅等新型住宅,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经营,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出台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政策,通过调整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和商业布局规划等措施,加快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库存。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工商质监局,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五、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夯基础保增长
(十六)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
加强郑州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快品牌建设、提升带动能力、力争年底郑州市级龙头企业达到15家;着力培育种养加工型、农业流通型、休闲农业型、示范园区型和涉农服务型等五类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力争全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2亿元。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畜牧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十七)加快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
建设完善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24个;大力发展我市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达210家,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营业额达1亿元;创建20个可追溯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积极发展精准农业和农产品电子商务,力争年底建成农业物联网示范点2个,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交易。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六、创新驱动,增后劲保增长
(十八)全面提升招商成效
进一步强化“五职招商”责任体系,围绕新型耐材、品牌服装、绿色造纸、装备制造、商贸仓储物流、生物医药、生态文化旅游等产业,瞄准世界500强和行业20强企业,实施精准招商,着力再引进落地一批产业关联度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四力”型项目。充分利用豫京战略合作平台,按照签约落地一批、洽谈对接一批、谋划创意一批的总要求,深入推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卓达新材料产业园、绿地集团等战略合作项目实施,力争全年招商引资突破162亿元,年底前44个已签约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年内完成投资12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文广旅局、市农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十九)加快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
加快新密市环保科技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力争年底主体完工,部分投入使用。加快“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培育院士工作站1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创新型企业10家。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推进科技和金融整合,解决创新创业资金难题。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
(二十)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培育
认真落实“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争取年内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3个,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15名。
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七、深化改革,添活力保增长
(二十一)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落实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推动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增加“有效供给”。全面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降成本优供给推进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郑政〔2016〕9号)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工业企业降本减负专项行动,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等各类成本。围绕破解小微企业“三难一责”问题,持续深化提升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1 4”机制,加快构建政、银、保、企协调联动、互助共赢的金融支持小微企业新格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金融办、市房管中心、市煤炭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二十二)持续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
以推进“四个转变”、砍掉“五个一批”为抓手,确保年底前行政权责事项网上运行率、电子监察系统监管率、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率达到100%。加快政务服务网建设,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推动单网深度融合;加快户籍、工商、税务等历史证照信息的整合入库工作,推动实现政府管理各类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全面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通知》(郑政文〔2015〕11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权责事项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五单一网”制度改革配套机制的通知》(郑政办〔2016〕12号)等12个配套文件的“1 12”清单运行监管机制,通过明晰岗位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和流程监管等痕迹化管理措施,实现权力运行监管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市电子政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尖山风景区管委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督查考评办、工信委、商务局、财政局、科技局、监察局等单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
201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