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G20峰会期间米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1670787X/2016-000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米政〔2016〕35号成文日期:2016-09-02发布日期:2016-09-0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G20峰会期间米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

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现将《G20峰会期间米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8月27日

 

G20峰会期间米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工作方案

 

为做好G20峰会期间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G20峰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环大气〔2016〕94号)、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河南省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察方案》(豫气联办〔2016〕54号)、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G20峰会期间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郑防领办〔2016〕49号)及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G20峰会期间新密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防领办〔2016〕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G20峰会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协作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和《河南省G20峰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督察方案》、《G20峰会期间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及《G20峰会期间新密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规定的各项措施,重点在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等方面采取强化措施,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管控工作,确保G20峰会期间,我镇空气质量全部达到良及以上级别。

二、会议保障阶段和区域

(一)会议保障阶段

2016年8月24日0时—9月6日24时,共14天。

(二)实施区域

全镇行政区域。

三、主要污染控制措施

(一)严格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 6 7方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 3 9方案、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 2 5方案和米村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

1.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治理

各类施工单位扬尘污染治理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施工地开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即“审批到位、报备到位、治理方案到位、配套措施到位、监控到位、人员到位(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责任部门监管人员)”;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镇建成区内施工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所有未达到“六个到位”的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所有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镇区域内所有未做到“两个禁止”的施工现场,一律查封搅拌和配制装置。施工单位完成整改,通过监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开工或复工。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各村、各网格

2.强化各类道路扬尘治理

(1)定期清理清洗镇区域主次干道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村内道路积土积尘。

责任单位:创建办、交通运输办、各村、各网格

(2)对于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市道县道实行定期保洁、机械化清扫、定时洒水制度,部分路段辅以人工清扫,及时清理清洗积尘路面。

责任单位: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创建办、各村、各网格

    3.强化石子厂、煤矿、煤场以及煤炭等行业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自2016年8月30日起,所有露天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以下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露天堆场工业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业主单位完成整改,通过监管部门核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继续使用。

(1)所有新建各类物料、废渣、垃圾等堆放场所,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要求,严格采用全封闭库房,天棚加围墙围挡储库等方式实施建设,确保环保验收达标后使用;

(2)所有在用露天堆放场所,必须综合采取围墙围挡、防风抑尘网、防尘遮盖、自动喷淋装置、洒水车等措施,确保堆放物料不起尘;

(3)所有露天堆放场所物料传送部位,必须建立密闭密封系统,确保运输过程无泄漏、无散落、无飞扬;

(4)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落料卸料部位,必须配备收尘、喷淋等防尘措施,确保生产作业不起尘;

(5)所有露天堆放场所地面必须硬化处理,并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配置冲洗、清扫设备,及时清除散落物料、清洗道路,确保堆场和道路整洁干净;

(6)所有露天堆放场所进出口,必须设置冲洗池、洗轮机等车辆冲洗设施,确保进出运输车辆除泥、冲洗到位。

责任单位:环保监察九中队、安全办、各村、各网格

4.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扬尘治理

    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出入施工工地和处置场地,必须进行冲洗保洁,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道路清洁干净。

责任单位:交警四中队、交通运输办、各村、各网格

5.深化工业企业治理

对水泥、煤炭、电解铝、化工、工业窑炉涉及排放不达标的坚决停产整治。对企业生产工况、环保设施运行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防止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

     责任单位:环保监察九中队、经济发展办、各村、各网格

    6.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管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检查频次,组织各村、各网格加强对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使用;加油站、油罐车早8点-晚8点间不得装卸油。

    责任单位:安全办、各村、各网格

   7.坚决防止镇辖区焚烧垃圾

加强乡镇辖区综合治理,依托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化管理,全面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

责任单位:创建办、各村、各网格

    8.坚决防止秸秆禁烧

责任单位:农机站、各村、各网格

    9.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严格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各网格

    10.禁止露天烧烤

加强执法检查,严禁露天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各村、各网格

12.充分发挥网格成效

将保障任务下达到各级网格,明确网格长、网格员的任务,组织开展检查巡查。

牵头单位:镇长效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网格

(二)强化以下措施

1.对郑州百翔塑业有限公司于9月6日前实施停产。环境监管人员驻守限产减排和停产整治的企业与单位,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耐材、建材、碳素、化工等涉气行业,会议期间出现超标或故意闲置治污设备、偷排偷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实行高限处罚并停产治理,治理完成经验收后方可重新生产。

(三)应急保障措施

1.启动条件

接到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正式启动相关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

2.解除条件

接到G20峰会环境质量保障指挥部正式解除相关应急保障措施的通知;

3.应急保障措施

    扩大企业停产、限产范围

按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等各类污染物减少50%以上的要求,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化工、石化(含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停、限产措施。不能达到限产整治标准的,要立即停产整治。

实施企业停产、限产应急措施,应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米村镇G20峰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镇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组  长:陈永建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俊阳  党委副书记

        李改莲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健  副镇长

        王建辉  副镇长

        陈达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伟华  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各村、各网格。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镇大气办,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陈达光同志兼任组长。

(二)制定保障方案,确保落实到位

各村、各网格,各有关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G20峰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方案,并上报镇大气办备案。

 (三)严格督查督导,强化责任追究

会议保障期间(8月24日至9月6日),镇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导组对重点防控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不能完成空气质量保障任务的单位和重点治理企业将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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