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407/2016-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新密水〔2016〕43号 | 成文日期:2016-09-06 | 发布日期:2016-09-0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委〔2016〕2号)已经下发,郑州市下半年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新密市政办明电〔2016〕92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在全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各类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深入细致查纠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预防和坚决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创建“四区两城”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打造平安和谐的安全发展大环境。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1月底。
三、活动范围和工作方式
(一)活动范围
局属各单位,特别是涉及水库、河道、塘坝、蓄水池等及在建工程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查纠。
(二)工作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分头实施,局安全办组织综合督导。
四、工作重点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及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8月15日至8月20日)。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自查自纠活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
(二)单位自查(8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并落实整改。
(三)综合检查(11月1日至11月20日)。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在建工程、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四)深化总结(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进行全面评估,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郑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组织开展好本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作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活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见人见事、见行见效。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自查自纠活动与安全生产领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治理问责年活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务求实效。
(四)落实责任,失职追责。各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工作职责、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安排等,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溯。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作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从严追责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