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99972689/2016-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12 | 发布日期:2016-09-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度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负责风景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旅游资源、文物古迹的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风景区内育林护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改善、涵养景区生态环境。
3、负责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4、负责风景区宣传推介和客源市场的开发。
5、协助做好风景区内农户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
7、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8、负责风景区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工作,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29人。
三、决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收入决算1057.49万元,支出1057.49万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57.49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年末结转0万元。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说明信息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504069元。其中:因公出国0元,公务接待费133045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1024元。在经济新常态和八项规定的要求下,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下降。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