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79374/2016-000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青政文〔2016〕101号 | 成文日期:2016-09-08 | 发布日期:2016-09-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青屏街办事处全面禁烧和秸秆
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现将《青屏街办事处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9月8日
青屏街办事处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密市全面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农作物秸秆焚烧而污染大气环境,促使农作物秸秆变废为宝充分利用。根据河南省、郑州市全面禁烧以及新密市禁烧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青屏街办事处全面禁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止大气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为根本出发点,针对我市全面禁烧工作特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实施奖惩,狠抓全面禁烧,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确保辖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二、禁烧目标
确保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实现全辖区范围内全面禁烧。
三、禁烧时段
2016年9月5日至11月5日
四、全面禁烧范围
(一)禁止农田、地边、坟头秸秆焚烧,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二)严禁工矿企业厂院内外焚烧杂草、垃圾,严格控制烟囱烟雾,杜绝露天焚烧工业燃料。
(三)禁止农户“红白事”等在室外烧火做饭,严格控制操办白事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爆竹。
(四)严禁市区主次干道、村组路边、垃圾存放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禁露天烧烤。
(五)严禁公墓、祠堂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焚烧纸张。
(六)严禁荒山、林地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山林火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以办事处主任刘银华同志为组长,分包社区领导为副组长,各分包社区科室长、社区支书、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办公室,吕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事处的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各社区支书、主任对辖区内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面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意识
全面禁烧工作涉及面广,群众性强,各社区要把思想统一到办事处部署上来,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设置禁烧督查岗等形式,营造全面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争取辖区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引导农民自觉投入到秸秆资源利用、变废为宝,彻底改变焚烧秸秆的陋习,切实把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全面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的作用,坚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全面禁烧工作同基层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和科室包社区,社区干部包组,组包到户的网格化防火联动责任制,引导农民进行秸秆还田,制止农户将秸秆堆放在道路两侧,对社区禁烧工作进行督导,发现火点立即处置,做到全覆盖、无缝隙、零失控、快处置。
(四)强化督导督查,严格责任追究
办事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辖区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禁烧期间,发现一处焚烧点罚款5千元,第二处罚款1万元,依次累加。同时将对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得力、控制不到位,被卫星拍照、查处罚款的,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追责。另外对禁烧结束无焚烧现象的社区奖励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