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关 键 词: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2发布日期:2016-09-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做好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2.档案资料文件由专人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持档案文件不虫蛀、不受潮、不受损、不丢失、不泄密,各类档案由档案员负责分类、归档、管理。

3.建立健全档案收进、移出以及查、借、阅制度,做到借出有记录,归还有时间。各类文件严格实行借阅登记和审批制度。

4.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收集、整理、备份,到年底统一移交综合科进行归档整理,做好检查验收的准备。

5.外单位查、借、阅档案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查阅。

6.形成的文字材料,特别是向上级报送的文字材料须交档案员一份备查(阶段总结、申请、报告等)。

7.以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须报主任审阅签发,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打印校对装订后,及时按要求分发送达单位。

8.加强档案的宣传工作,提高档案意识、档案的法治观念、基本的档案收集保管技能,培养移交、寄存档案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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