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 关 键 词:机关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各科室工作人员要自觉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严格遵守卫生制度,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整洁干净,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2.实行卫生包干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要保证各科室做到五净:桌椅净、地面净、门窗净、用具净、墙壁净,一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各科室的卫生设施工具,如痰盂、扫帚、拖把等,要妥善保管,摆放整齐。
4.每半月不定期检查一次,由综合科负责,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