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 关 键 词:机关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各科室电脑由科室负责人管理,做到管理安全可靠,设备利用充分、高效。
2.定期检查电脑的完好情况,选择安装实用的操作系统并定期维护。
3.电脑内各种数据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对外提供。
4.电脑只供本单位人员使用,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任何人无权让外单位人员使用。
6.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下班后要将电脑关闭。
7.电脑耗材统一由综合科购买、分发。
8.上班时间禁止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