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 关 键 词:机关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综合科接到会议通知后,要根据会议要求和部门分工,提出建议,经主任批示,由综合科人员负责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并在《会议通知记录薄》上签字。
2.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需将会议资料、情况及时反馈给办公室交综合科存档。
3.各科室自行接到会议通知,需外出参会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