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关 键 词:机关事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2发布日期:2016-09-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

1.政治坚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精通。努力学习新型城镇化建设业务知识,不断积累基层工作经验,文字功底厚实,会写文字材料、会处理日常事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纪律严明。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反对各行其是。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参与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禁止使用办公室电话长时间私聊。

4.作风扎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工作扎实、雷厉风行、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勤政高效。

5.公道正派。坚持党性原则,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工作中不掺杂个人好恶。

6.联系群众。自觉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群众意志,倾听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利益。

7.开拓创新。善于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造新鲜经验,努力开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新局面。

8.团结共事。树立全局观念,同志之间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相互理解,心底坦荡。反对亲亲疏疏、拉拉扯扯及各种不利于团结的言行,同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

9.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克己奉公,从严要求自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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