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61390583/2016-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惠济区新型城镇化办公室 | 关 键 词:机关事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工作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办信息工作,更好地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参考,特制定以下制度。
1、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有分管副主任,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评和总结。
2、设置信息员。我办配有1名兼职信息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做好信息工作。信息员应由政治、业务素质好,思想敏锐,勇于开拓,有一定观察分析和文字综合能力的干部担任。
3、及时交流传递信息。除工作报告外,对重要信息要通过快速手段及时反映,经我办领导审阅后上报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
4、信息统计。每季度并对信息报送、采纳情况进行登记。
5、信息员培训。我办领导要及时安排信息员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信息员会议,参加信息员培训,学习信息工作知识,交流信息工作经验,探讨信息写作技巧,提高做好信息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