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6-0013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批复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9-22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举办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的申办报告》已收悉。通过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你单位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类学校。
一、学校名称: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
二、学校地址:新密市行政路北段、新密市物价局院内。
三、法人代表:朱安营;
四、培训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4-03-01-01),按摩师(4-04-03-04),家庭服务员(4-07-12-02),养老护理员(4-07-12-03),美容师(4-07-04-01),电子计算机(微机)维修 工(6-08-05-01),缝纫工(6-11-01-02);
五、培训时限:一年以内短期职业资格培训;
六、培训层次:初级
七、办学规模:年培训600人以上;
八、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1601245000017
九、请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到市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校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