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索 引 号:005308098/2016-00139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批复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2发布日期:2016-09-22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9-22废止日期
关于同意设立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的批复

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举办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的申办报告》已收悉。通过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对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准你单位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类学校。

一、学校名称:新密市新永丰职业培训学校;

二、学校地址:新密市行政路北段、新密市物价局院内。

三、法人代表:朱安营;

四、培训职业(工种):中式烹调师(4-03-01-01),按摩师(4-04-03-04),家庭服务员(4-07-12-02),养老护理员(4-07-12-03),美容师(4-07-04-01),电子计算机(微机)维修  工(6-08-05-01),缝纫工(6-11-01-02);

五、培训时限:一年以内短期职业资格培训;

六、培训层次:初级

七、办学规模:年培训600人以上;

八、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1601245000017

九、请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到市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并在一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学校管理,注重培训质量,培养合格技能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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