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部门主要职责

索 引 号:699972689/2016-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预算,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4发布日期:2016-09-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预算--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尖山风景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是:

1、负责风景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旅游资源、文物古迹的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风景区内育林护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改善、涵养景区生态环境。

3、负责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4、负责风景区宣传推介和客源市场的开发。

5、协助做好风景区内农户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

7、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8、负责风景区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工作,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29人。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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