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工作信息(第二十二期)

索 引 号:005308098/2016-001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29发布日期:2016-09-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人社局工作信息(第二十二期)

 

第二十二期

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 我局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精准扶贫

  • 我局“三个坚持”强化公务员试用期管理

  • 我局创新三项仲裁制度  化解争议纠纷

     

        我局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促精准扶贫  今年以来,我局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结合部分乡镇大型企业大量招工用人,用区间劳动力“传送带”打通劳动力转移就业之路,大力倡导市大型企业吸收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实现“本市低成本”就业,让农村富余劳动力精准转移、精准就业,促进贫困人口实现就业精准脱贫。

    在不断创新“扶贫模式”的同时,我局从加大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入手,将培训内容从单一的农业技术性培训,向第二、三产业技能培训延伸,主动在扶贫地区开展校企联合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与企业“联姻”,选定劳动就业培训学校等6家学校为定点培训机构,先后聘请省、市50多名讲师、专家,在全市开展了种植、养殖、礼仪、计算机等职业技能培训。“因地制宜”举办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月活动,积极拓宽技能培训层次层面,组织贫困富余劳动力参加电子商务、互联网+、计算机、厨艺、面点、家政、美甲、苗木花卉栽培、果树经济林种植管理、养殖等各类创业技能培训,为劳动力成功转移提供技术保障。此外,我局利用节假日、庙会群众聚集性高的特点,在贫困地区开展多种形式赶集式、定点式、节日式招聘活动,重点围绕产业聚集区企业用工需求和贫困村人员脱贫大力开展送岗位活动,及时向贫困村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利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活动,为贫困群众提供各类岗位数千个,搭建企业与求职者之间供需桥梁,为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舞台”,实现贫困地区群众“致富梦”。

                                           (办公室 刘泓余)

        

        我局“三个坚持”强化公务员试用期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培养,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近年来,我市 “三项措施”强化对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扎根基层,健康成长。

    坚持“岗前培训”,促角色转换。我市每年召开新录用公务员岗前培训会,针对我市市情、单位的工作性质等方面进行指导培训,促进新录用公务员实现思想上转变,初步掌握任职必备的理论知识,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

      坚持“结对帮扶”,助快速成长。我局指定专人通过QQ群、飞信等网络平台,经常与新录用公务员联系,及时了解情况。所在工作单位指定一名党性强、素质高、业务熟的老同志与新录用公务员结成帮扶对子,以“一对一”言传身教等方式,给予业务指导和传授工作经验,切实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的教育、培养,帮助他们在政治思想、工作水平和适应新岗位能力等方面得到迅速提升。

    坚持“期满考核”,定试用结果。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综合考核,根据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情况,确定试用期考核等次,并提出任职定级意见,对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以及群众满意度低的人员,不予任职定级。

                                   (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龚岩)

     

        我局创新三项仲裁制度  化解争议纠纷  上半年以来,倾力解决劳动合同争议和工伤赔偿问题,一度成为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创新制度,积极化解劳动纠纷,为我市经济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是宣传到位,建立健全超前的预防机制。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一方面通过采取法律宣传、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对于上门咨询法律、政策或案件的群众耐心讲解,细致分析,争取化解矛盾于事发之前。

    二是措施到位,建立健全灵活的调解机制。一直以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都把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首选。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注重沟通思想,融通关系、变通方法,调解节奏张弛有道,调解力度有重有轻、调解的结果有数有度。

    三是程序到位,建立健全完善的办事机制。在严格遵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办案程序,节约办案时间,早日还当事人以公正,其中相当一部分案件更是做到当日立案,当日解决。同时,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中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市劳动争议仲裁院也积极采取措施,多方协调,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商调解,保证当事人不仅仅得到一纸公正判决,更能得到切实的履行。

                                          (仲裁院  张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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