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的请示

索 引 号:005307685/2016-0008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超政文〔2016〕148号成文日期:2016-09-30发布日期:2016-09-30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的请示关于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的请示


超政文〔2016〕148号                  签发人:刘根旺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的请示

 

新密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小组:

超化镇位于新密市南部10公里处,地处丘陵、山区,受地形影响,辖区内耕地绝大部分地块狭小,田间道路交通不便,每到作物收获季节,大中型农业机械难以进入田间作业,秸秆还田十分困难。辖区群众只能将农作物秸秆顺势堆放于山坡地头路边村旁,此行为给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带来极大困难,严重影响全镇人居环境改善,且高火险天气极易引发火情。

为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我镇拟在所辖的楚岭村建设1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恳请市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妥否,请批复。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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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 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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