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685/2016-0008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 文 号:超政文〔2016〕148号 | 成文日期:2016-09-30 | 发布日期:2016-09-30 |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超政文〔2016〕148号 签发人:刘根旺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的请示
新密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小组:
超化镇位于新密市南部10公里处,地处丘陵、山区,受地形影响,辖区内耕地绝大部分地块狭小,田间道路交通不便,每到作物收获季节,大中型农业机械难以进入田间作业,秸秆还田十分困难。辖区群众只能将农作物秸秆顺势堆放于山坡地头路边村旁,此行为给秸秆禁烧工作开展带来极大困难,严重影响全镇人居环境改善,且高火险天气极易引发火情。
为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我镇拟在所辖的楚岭村建设1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点,恳请市政府予以协调解决。
妥否,请批复。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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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 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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