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7685/2016-000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 文 号:超政文〔2016〕139号 | 成文日期:2016-09-30 | 发布日期:2016-09-30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超政文〔2016〕139号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超化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现将《新密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台账》进行任务分解,希望各单位按照要求落实到位。清理取缔类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的标准,9月10日前清理取缔到位;整顿规范类根据“手续完备、原料物料车间封闭、污染防治设施完善、污染物达标排放、厂区绿化硬化到位、扬尘治理措施到位”的要求,进行整顿规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镇行业主管领导负总责,二级网格长总牵头,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市职能部门下沉人员、三级网格长具体负责落实。对三级网格不能处理的问题,由二级网格长牵头,组织三级网格长、主管行业职能部门下沉人员进行研判、会商,协调处理。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镇党委、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从严追责。
附件:超化镇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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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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