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转移登记(简易)资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仅适用于房管局转来档案)

索 引 号:005279311/2016-001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金水区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不动产登记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0-07发布日期:2016-10-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房地转移登记(简易)资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仅适用于房管局转来档案)



一、资料清单

1. 权利人(买方/受让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义务人(卖方/转让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可预先填写好,需现场签字按手印)。

二、注意事项

1. 权利人义务人双方到场共同申请。

2. 如8月20日后在市房管局办理过解押,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未解押。需先到市房管局取回办理抵押注销备案手续时的资料,先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简易),再办理房地转移登记(简易)。以上两种登记申请可一次办结。

3. 如为经适房或房改房,请尽量提供土地出让金(价款)缴纳凭证。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详见附件。

 


附件
  •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空表).pdf
  • 房地转移登记申请书(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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