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5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6〕45号 | 成文日期:2016-09-28 | 发布日期:2016-10-08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国土局:
因新建政通路小学等12所学校建设项目需要,对位于城关镇梁沟村十组郑煤集团工艺美术品厂国有土地上房屋需征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规定,请贵单位核查新密国用(97)字第13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抵押、查封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