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十项重点任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722/2016-0004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两学一做,党建
文    号:曲发〔2016〕58号成文日期:2016-10-09发布日期:2016-10-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十项重点任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十项重点任务攻坚行动的

通  知

 

        为贯彻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密市委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组发〔2016〕6号)要求,决定10月份在全镇开展为期1个月的基层党建十项重点任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基层党建十项重点任务攻坚行动,目的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基层党员教育管理、党的组织生活、基层组织建设、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落实,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高,以制度规定实现基层党建常抓不懈、长管长严,真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阶段性回头看。紧扣《曲梁镇党委〈关于在全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发〔2016〕18号)要求,对照“学、讲、树、做、改、评”六项措施和“六个一”活动安排,认真开展自查,逐项查漏补缺,开展阶段性回头看,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1.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真重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真正摆进去,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立足岗位做贡献、带头查摆问题立行立改。

2.看规定动作是否全到位。是否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四个清单”,列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干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专题讨论;是否按照“三个百日行动”要求,坚持每天抄写,达到时间进度同步,及时组织知识测试;是否制定党课计划,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组织各层面先进典型讲党课;是否不断挖掘身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大力宣传;是否区分不同类型党员标准开展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活动,立足岗位做贡献;是否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建立台账,做到立行立改;是否按照“4 5”模式要求,严格规范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否把学习教育与“一围绕六查六促”有机融合、共同推进,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两手抓两不误。

3.看自选动作是否有特色。是否将学习教育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创新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取得良好实效;是否及时进行总结提升,形成亮点、创出经验、推广借鉴。

4.看归档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对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提前列出方案、计划,有签到、有记录、有影像资料、有小结等;是否分类收集整理,条目清晰,做到无遗漏。

(二)继续抓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按照《中共曲梁镇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的通知(曲发〔2016〕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集中摸排和联系查找力度,规范农村党员档案和党员信息库建设。

1.加大查找力度。要积极采取措施,对尚未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落地的“口袋”党员建立查找联系台账,明确查找责任人和查找方式,做到应查尽查、全员覆盖。要联合公安、劳保、卫计、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通过户籍、社保、医保、低保、经营注册等信息平台查找失联党员线索。基层党组织之间要加强协作,对查询党员相关信息或组织关系接转情况的,要积极配合、支持协助。

2.及时规范管理。对取得联系且应当纳入党组织管理的党员,要逐一分析其失联原因,了解失联期间表现和本人态度,区分需要转出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出国(境)留学或从事劳务、出国(境)定居等不同情况,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稳妥有序处置。对取得联系且应当作出组织处置的党员,要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区分不同情形,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等处置。对提出退党的,按照党章规定作出处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以及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不予承认党员资格。

4.健全档案信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档案收集整理、查阅借用、保管转递等工作制度,做好党员信息库日常维护。要认真总结农村党员档案规范整理工作的经验,研究做好其他领域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党员再次失联以及产生新的失联党员的现象。

(三)扎实推进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按照《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要求,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有关人员认真甄别核实身份信息,提出处理意见。

1.做到应查必查。要按照文件要求,对凡属排查对象的,逐一进行清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对于本届任期内的“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党员,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对于2013年以来受到过刑事责任追究,或因涉及“黄赌毒”等案件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党员,要逐一进行排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加强沟通联系。要加强与纪检、人大、政协和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互相通报情况,及时掌握涉嫌违法违纪党员的相关信息。要把此工作纳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日常管理内容,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防止出现新的积压。

3.依纪依规处理。对排查出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中的党员、政协委员中的党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受到行政处罚的党员等5类对象,要区别具体事实、性质和情节,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通报纪检部门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置的由组织部门办理。

(四)认真做好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届期意识,全面自查,严格程序、周密组织,确保完成所有未按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

1.强化教育培训。要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1次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相关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换届流程、选举办法等,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分类指导。对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有效办法,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区分届期意识不强、党组织关系不理顺、党务工作力量薄弱、组织设置调整不及时、党组织软弱涣散等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具体措施。

3.确保如期换届。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作时间,明确换届时间和标准,做到目标清、任务清、措施清、责任清,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上报换届情况。

(五)稳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要认真对照《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员个人交纳党费自查承诺活动的通知》(新密组文〔2016〕122号)要求,抓好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切实找准问题,挖出根源,积极整改。

1.明确政策遵循。要按照《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郑组通〔2016〕53号)文件规定,熟练掌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程序标准,准确把握各类情况,严格遵照执行,防止出现偏差。对超出政策范围的情形,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2.强化思想教育。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费收缴规定,充分认识到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强化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意识。

3.创新收缴方式。要探索运用“互联网 ”的形式,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工作,对于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比较多的党组织,可采取网上交纳、上门收缴等方式,确保党费及时足额收缴到位。

4.健全收缴制度。对专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各单位党组织要主动查原因,瞄准盲点、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定期核对、定期公示、定期检查、定期通报等制度,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巩固专项检查成果。同时,要做好舆情监控,防止负面炒作,各类网站和报刊一律不得报道专项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和数据一律不得向社会公布,确保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六)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按照《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开展党的组织“集中排查、集中组建、集中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不断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中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

1.明确目标。到2016年底,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率达到100%。要对照目标,及时查漏补缺,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全面覆盖、整体提升的有效途径,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的方式,大幅提升组织覆盖率。

2.突出重点。在非公有制企业,以行业企业为龙头,统筹抓好环保装备、服装品牌、绿色建材等;在社会组织,重点抓住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对规模较大、具备组建条件而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应建尽建。

3.持续推进。要建立动态化的管理排查机制,及时掌握“两新”组织变化情况,对新设立的要及时跟进、做好工作;对停业、注销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情况,相应做好党组织撤销、设置调整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

(七)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按照精准脱贫、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督导,采取有力措施,营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导向,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建强经济薄弱村基层党组织。按照“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好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三有三带”标准,加强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使带头人个个过硬,整体素质有明显提升。要加强督促指导,采取过硬措施,尽快实现晋位升级。

2.用好第一书记队伍。加强对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考核制度,防止“两头跑、两头挂”,确保第一书记真正在基层扎下根。

3.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通知》(郑财预〔2016〕424号)要求,建立村级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社会保险,提高基层干部待遇。确保每个村党建经费和每个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落实到位、管理规范。同时,积极探索扶持经济薄弱村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助力村集体增收,增强自我保障能力。

(八)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针对当前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机关党员干部日常学习教育。

1.开展专项整治。由镇党建办牵头抓总,各单位分级负责,区分行业系统等类别,制定可操作、可检查、可问责的工作方案。督促指导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深入排查,对长期不重视党建工作、基本制度不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的,建立整改台账,纳入“两学一做”问题清单。

2.抓住关键对象。要抓住机关党支部书记这个关键群体,以机关党建特别是支部工作为主要内容,对机关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指导各单位对机关党务干部进行全员培训,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抓机关党建的实际本领。要盯牢单位党支部的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领导带动,保障工作落实。

3.强化制度保障。按照《关于推行“4 5”模式规范完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新密党建办〔2016〕2号)文件要求,执行好“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使党内政治生活、党的组织生活在各级机关更加严肃和规范。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自觉、长期坚持。

(九)规范党建阵地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各类别党组织不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建用并举、高效利用”,围绕“三级三类服务”,着力抓好党建阵地规范化建设。

1.镇机关。要单独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室外要有明显的门牌标识,室内张挂必要工作制度。要有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党员活动室,室内前方要设置党旗,两侧及后方要悬挂党建制度;要有集中为党员群众服务的一站式、柜台式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有明显的服务标志,张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服务设施,设置有休息区、饮水机等便民设施;要有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党务(政务)公开栏,栏目设置科学清晰,公开内容更新及时。

2.基层农村。农村活动场所一般要在200平方米以上,设置“三室七有一中心”(党组织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有党旗国旗、有“两委”牌子、有办公设施、有远教设备、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党务村务公开栏和便民服务中心),其中制度要包含“4 5”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制定村级活动场所规范管理办法,切实做好阵地管理使用工作,发挥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建立村级在线管理平台,在村便民服务室(中心)统一安装网络摄像头,健全完善村干部轮值服务、村民事务代办服务、农村综合为民服务等制度,积极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民服务功能。

3.镇直单位。有独立办公场所、党员在30名以上的单位必须单独设立党建办公室,有门牌、党建图板、办公电脑和党建资料等;不足30名党员的可与相关综合科(室)合署办公,加挂党建办公室牌子。有专门的党员活动室,面积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室内前方悬挂党旗,两侧和后方张挂必要的党建制度,配备图书、报刊、电教设备等党员学习活动的设施和物品。要充分利用室内走廊、空白墙等,宣传党建文化,让党员群众感受党建文化气息。

4.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活动场所要达到“六有”标准(有场所、有标志、有设施、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必须设立党建办公室(人员较少的可与单位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门合署办公)。要建立党员活动室,室内前方悬挂党旗,两侧及后方张挂必要的制度匾牌,配备必要的图书、报刊、电教设备等党员学习活动的设施和物品。要充分利用室内走廊、空白墙等,宣传党建文化,让党员群众感受党建文化气息。

(十)切实加强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适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促进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1.把握基本原则。要坚持扩大民主,广泛参与,进一步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营造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要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凡属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在适当范围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要坚持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把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运转。

2.明确公开内容。在村活动场所固定设置公开栏,及时公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党建经费使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情况、土地流转、项目建设、民生实事、财务收支、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决策事项等,公开内容应真实、具体,保证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3.规范公开办法。通过召开通报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制发文件、通报、简报等形式公开。探索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电子屏幕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公开更加方便、快捷、有效。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基层党建10项重点任务作为当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扎实推动。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好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按照党建责任制要求,坚持抓基层、抓具体,加强对分管领域、分包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责任落实,把10项重点任务作为今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加大跟踪问效和追责问责力度,确保攻坚行动取得预期实效。

(二)高效强力推进。各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把10项重点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的重点内容,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分行业、分领域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实施精准施策。要实行“挂图作战”,对10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每个项目的责任人、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把任务落实到人、具体到天,逐级建立工作周报制、问题销号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解决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攻坚任务。要加强部门合作,统筹兼顾推进,形成工作合力,促进10项重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从严督查指导。镇党委要建立党建工作巡察机制,调整充实督导力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0项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开展专项督查。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调研、抽查考问等方式,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检验工作成效,加强指导把关。要严格实施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指出、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处置。攻坚行动结束后,镇党委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总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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