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X031岳米线道路建设部分附属物补偿费的请示

索 引 号:71670787X/2016-000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米政文〔2016〕78号成文日期:2016-10-09发布日期:2016-10-11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X031岳米线道路建设部分附属物补偿费的请示

新密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岳米线米村段的施工进度,如期按质完成道路建设。根据10月8日现场会会议精神,现就该路段存在部分附属物补偿费报告如下:

一、柿树湾七队慎铁信等四处住宅,离道路太近需要拆迁,予以补偿;

二、因道路填方施工造成柿树湾七队两侧耕地1亩、蔓菁峪段道路两侧耕地3亩被水淹,需给予青苗补偿;

三、因道路填方施工造成柿树湾六、七组两处苗圃场20多棵核桃树被毁压,1560米护网被毁,需予以补偿。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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