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1670787X/2016-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米政文〔2016〕78号 | 成文日期:2016-10-09 | 发布日期:2016-10-11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岳米线米村段的施工进度,如期按质完成道路建设。根据10月8日现场会会议精神,现就该路段存在部分附属物补偿费报告如下:
一、柿树湾七队慎铁信等四处住宅,离道路太近需要拆迁,予以补偿;
二、因道路填方施工造成柿树湾七队两侧耕地1亩、蔓菁峪段道路两侧耕地3亩被水淹,需给予青苗补偿;
三、因道路填方施工造成柿树湾六、七组两处苗圃场20多棵核桃树被毁压,1560米护网被毁,需予以补偿。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