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733879374/2016-0005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青政文〔2016〕124号成文日期:2016-10-18发布日期:2016-10-19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镇<?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办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不断提高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及水平,按照市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就2016年养老、医疗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居民养老保险:督促已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而未到退休年龄人员正常续费;办事处年底完成缴费人数7601人,各社区具体缴费任务见附件。

(二)居民医疗保险:年底完成居民医保缴费23950人,各社区具体缴费任务见附件。

二、缴费办法

(一)居民养老保险

1、缴费标准。按16个档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每年居民自愿选择缴费标准。

2、个人缴费。对于2016年当年未交费参保人员,可在郑州辖区内本人持身份证到农业银行选择缴费标准档次直接进行缴费。

3、委托缴费。对外出人员不能回本地缴费的,可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身份证和缴费人身份证到农业银行选择缴费标准档次进行缴费。

4、集中缴费。参保居民可自愿将保费交给居委会协办员,由协办员集中存入农业银行账户,集中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同时,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表》交办事处劳保所,由劳保所统一录入个人缴费档次,复核确认后,将信息发送农业银行,由农业银行按照缴费数据统一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系统,完成当年缴费。

5、欠费补缴。对往年欠费的参保居民,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办事处劳保所打印缴费信息单据,参保人持缴费信息单据到农业银行完成往年欠费补缴。

6、新增缴费。对于2016年新增参保人员,要认真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提交居民户口簿(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将参保人员材料交办事处劳保所,由劳保所将参保人员信息集中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参保信息系统。最后由本人到农业银行择档缴费。

(二)居民医保

1、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50元保费(没有18周岁以上和18周岁以下之分)。

2、缴费地点:居民到所在社区(或办事处东便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缴纳医保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工作落实

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惠及广大居民利益,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今年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排出日程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下达的缴费任务。

(二)加强政策宣传

要进一步加大对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张榜公示、典型引导、帮助群众算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地宣传参保好处,确保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缴费。

(三)加强督促检查

办事处将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纳入对各社区年终目标考核。每周办事处通报各社区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听取各社区工作汇报,对于措施得力,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社区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的社区要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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