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685/2016-001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超文〔2016〕148号 | 成文日期:2016-10-12 | 发布日期:2016-11-02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请示
超文〔2016〕148号
中共超化镇委员会
关于撤销中共郑州豫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支部 委员会等5个基层党组织的请示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
随着经济发展,郑州豫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已经停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所在村级组织的申请,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拟撤销以下5个基层党组织:
1.中共郑州豫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原隶属于中共新密市超化镇党委;
2.中共新密市煜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原隶属于中共新密市超化镇王岗村总支委员会;
3.中共新密市楚岭村养殖协会支部委员会,原隶属于中共新密市超化镇楚岭村总支委员会;
4.中共郑州惠兴炉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原隶属于中共新密市超化镇樊寨村总支委员会;
5.中共新密市振兴煤矿支部委员会,原隶属于中共新密市超化镇申沟村总支委员会。
特此请示。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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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