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3879374/2016-0005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青政文〔2016〕133号成文日期:2016-11-07发布日期:2016-11-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科室、办直各部门:

现将《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7日

 

青屏街街道办事处2016—2017年度冬季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以下简称冬防)工作,巩固已取得的大气污染防治成果,持续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郑政文〔2016〕171号)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2016〕179号),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针对辖区冬季污染防治工作特点,突出减排重点,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协同联动联防,下移监管重心,动员全民参与,舆论跟进宣传,严格奖惩机制,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分时段、有侧重地严管、严查、严惩、严考等严格防控措施,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冬防特别管控措施,确保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市定目标值之内,力争青屏街办事处在新密市各乡镇中名列前茅,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

三、实施时间

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共151天。

四、工作措施

(一)防治扬尘污染

1.治理施工工地扬尘

(1)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行动。10月底前开展一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更新建筑扬尘台账,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工地严格按照省、郑州市攻坚战要求停工整治。

牵头单位:城建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2)实行冬防期“限土令”,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暨错峰生产污染管控方案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69号)要求,实行冬防期“限土令”,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有关部门停止审批建成区内的新增拆迁项目作业和新增道路开挖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除外),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拆迁、土石方作业的工地在作业期间要经城建规划科向市住建局进行申报,明确专人盯守,并由市住建局向大气办备案。

牵头单位:城建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3)施工工地出入口两侧200米范围内路面负责清洁与维护,并按照道路积尘负荷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城市卫生管理科

(4)强化工地裸露地面扬尘管控。对现有的工地进行清查,严格落实地面绿化、硬化、覆盖等抑尘措施,凡老旧和破损的覆盖物一律监督施工方进行更换,防止风蚀起尘和人为扰动起尘。对已完成治理的,严格管控,定时复查,杜绝扬尘问题复发。

牵头单位:城建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2.治理道路扬尘

(1)11月底前,采取大、中、小修方式,对破损严重道路路面由住建局进行修补修复,已建成的城市道路及时移交给环卫部门开展环卫保洁作业,确保道路清扫保洁质量。

责任单位:城市卫生管理科

(2)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强化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冬季道路清扫保洁方案。非结冰期要进行道路洒水保洁等湿法作业,确保重点地区道路清扫频次;结冰期要通过新型吸扫车机扫等作业,对主干道和重点道路进行有效清扫保洁。遇到不利气象条件,应进一步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有效减少城市道路起尘量。

责任单位:城市卫生管理科

3.强化渣土车管理

2016年10月底前建筑垃圾、渣土等物料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与监控平台联网并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厉查处渣土车辆“跑冒滴漏”、冒尖运输、带泥上路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坚决遏制渣土车辆遗撒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渣土运输单位和车辆严厉处罚。

责任单位:青屏行政执法中队

4.严控沙尘影响

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市区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二)防治燃煤污染

5.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

严格落实新密市关于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的相关规定;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及高污染燃料清单,加强群众监督;开展专项督查,杜绝禁燃区内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牵头单位:城建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6.加强燃煤散烧管控整治

10月底前各社区要完成散煤销售点和居民冬季散煤使用情况详细调查,鼓励辖区群众采取“气代煤”、“电代煤”方式,杜绝散煤使用。2016年12月底前依法取缔辖区内全部煤炭经营场所,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囤积和销售散煤。鼓励居民户实施“电代煤”。

牵头单位:统计发展改革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7.做好燃煤锅炉排查整治

对辖区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及茶浴炉进行排查,10月底前完成取缔手续不全的燃煤锅炉。避免平时处于停用状态,在冬季、夜间起炉的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及茶浴炉死灰复燃,确保燃煤锅炉拆改到位、治理到位。

牵头单位:安全办、城建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8.强化生物质锅炉的管理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辖区生物质锅炉拆改工作。其他生物质锅炉纳入重点管理单位名录,明确专人盯守,严格控制排放标准,鼓励改为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城建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三)防治工业企业污染

9.持续整治土小企业

对小作坊、小工厂等“小散乱差”污染企业进行持续综合整治,加强动态监管,发现一处,整治到位一处。

牵头单位:城建规划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四)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

10.黄标车拆解

10月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淘汰车辆实行就地拆解。

责任单位:土地交通办

11.油品严查

(1)10月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牵头单位:统计发展改革科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2)加大油品生产企业和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管,严控油品质量。

牵头单位:安全办

责任单位:方寨社区、于家港社区、劳保所

(五)防治低空面源污染

12.加强餐饮业油烟治理

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场所未安装或安装但未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违法行为。禁止在辖区露天烧烤食品,烧烤食品应当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牵头单位:城建规划科、青屏行政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13.坚决防止城区焚烧垃圾

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和各类废弃物。

责任单位:城市卫生管理科

14.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禁烧制度,加强监管执法。

牵头单位:农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社区居委会、各分包科室、各网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各二、三级网格长、办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各社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冬防方案,召开冬防工作动员大会,对冬防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

(二)加强督导督查

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督导机制,办事处环保督导组和纪检监察室,督查督导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督导结果进行排名,公开通报;对不认真落实保障措施、不能完成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任务的社区、二、三级网格长、办直各部门以及责任单位和重点治理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类治理工作的监督考核。

(三)强化监管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网格管理体系,明确网格监管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对网格人员开展冬防培训,加强网格监管力量。

(四)严格奖惩问责

办事处对各社区、各二、三级网格长、办直各部门实施冬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社区年度考核及机关干部人事考核。对冬防工作考核结果优良的,予以通报表彰,并在资金上予以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未能按时完成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责任缺失、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五)注重宣传引导

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办事处环保督导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重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利用多种媒体及时发布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燃煤锅炉拆改、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理解和支持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凝聚政府引导、企业行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强大合力,形成“同呼吸、共责任、齐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落实资金保障

由办事处财政所负责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保障,保证冬防工作顺利开展。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