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685/2016-001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超政文〔2016〕167号 | 成文日期:2016-10-28 | 发布日期:2016-11-15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超政文〔2016〕167号 签发人:刘根旺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请示
新密市人民政府: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6号)要求,我镇2013年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已按照设计施工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现特请市政府给予项目审计。
妥否,请批示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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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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