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47445745/2016-0046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岳政〔2016〕105号成文日期:2016-11-15发布日期:2016-11-1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岳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岳村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5日

 

岳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针对可能发生的重污染天气,采取严格的应急措施,以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新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岳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所称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天气。

《岳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其规定的措施执行。

本预案不适用于因沙尘暴、农作物秸秆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等事项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发布健康防护提示。

二、组织体系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岳村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大气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

三、预报与预警  

(一)监测与预报
    镇直各部门要加强对各村重污染天气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确定监测网点,多渠道多途径收集突发事件信息工作。

各行政村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镇政府不定期对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监测网点、监测人员以及采取的监测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将重污染天气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1)蓝色预警: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2)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3)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

(4)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2、预警的发布与解除

镇有关单位及各行政村及时分析、评估和预测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镇大气办报告。

镇大气办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向镇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由应急领导小组作出上报或发布预警决定。

四、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程序

(一)预警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响应措施。相关企业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和方案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二)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新密市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通知。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未来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AQ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响应级别、响应启动时间等。

镇政府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途径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告知公众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三)预警级别调整

根据市指挥部预警通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

(四)预警解除

市指挥部发布预警解除信息,预警自行解除。

五、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根据发布的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分级采取Ⅳ、Ш、Ⅱ、I级响应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一)Ⅳ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6)排污单位控制产污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7)鼓励耐材、建材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Ш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

    (三)Ⅱ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2)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3)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Ⅱ级响应时,在Ⅲ级相应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停止所有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公务用车减半出行;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

    (四)I级响应

 1.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2)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 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3)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

(4)相关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2.建议性应急措施

(1)合理安排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课,停课不停学。

(2)倡导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3)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

(4)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夏季调高2—4摄氏度,冬季调低2—4摄氏度。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减少散烧煤使用量。

3.强制性应急措施

Ⅰ级响应时,在Ⅱ级相应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

停止所有建筑工地的施工作业;公务用车减半出行;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停止渣土运输。

六、保障措施

(一)督导督查

重污染天气黄(橙、红)色预警期间,督查组制定配套监督检查方案,对各村开展督导,对照预案及实施方案、操作方案,对预警发布、措施执行、信息公开进行督查,掌握预案实施情况,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二)预案体系

各村和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应明确组织指挥机制、具体岗位职责、应急流程及步骤、监督指导工作要求等。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合理确定减排基数,将应急减排目标细化至重点产污环节,确定停限产或其他应急减排措施,明确操作流程,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过程可回溯、效果便于核定。

(三)减排清单

各村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重污染天气I(Ⅱ、Ш)级应急响应工业企业分类停产限产清单。

(四)宣传引导

宣传部门对各村、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领导小组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及时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微信、村情小报等途径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健康防护措施;普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鼓励公众参与到应对工作来,从自身做起,倡导绿色生活,积极监督举报大气污染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局面。

(五)预案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操作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应急指挥部根据天气预测适时组织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势进行,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六)资金和技术保障

 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包括应急基础数据系统建设和运行、应急技术支持、应急装备、能力建设、实施效果评估和预案演练等所需要的资金,按照规定列入部门预算。

 七、考核和奖惩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督查考核,督查组对各成员单位部门方案制定、应急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对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工作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新密市委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新密发〔2016〕5号)和《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密办〔2016〕31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镇政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进行管理。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