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98232483/2016-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 | |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6〕68号 | 成文日期:2016-11-18 | 发布日期:2016-11-22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环保局:
因新建省道317新密段(迎宾大道)项目需要,河南省新密市金桥耐火材料厂、郑州市浩通物流有限公司、新密市金泉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新密市中联发煤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生物柴油开发有限公司需征迁。请贵单位核查以上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及环评手续办理登记等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函告,敬请支持为盼。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