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29000/2016-0010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城政文〔2016〕102号成文日期:2016-12-02发布日期:2016-12-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提升我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市宗教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族〔2016〕21号),决定在全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活动目标

到2017年底,建立完善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机制,督促指导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我镇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二、创建活动内容

(一)建立并落实五项工作制度

1.教育培训制度。各村要组织辖区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按要求参加各种消防安全培训。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加强对信教群众进行日常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信教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处置能力。

2.分析研判制度。各村要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每季度对本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镇政府每年要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合理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主要目标,并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3.定期抽查制度。各村要经常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随机抽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记录在案,及时督促场所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镇政府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巡查。

4.责任告知制度。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初要与辖区宗教活动场所签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5.督导问责制度。各村要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做到常抓不懈。镇政府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隐患整改超期或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予以严肃处理。

(二)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各村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细化《办法》相关规定,制定达标创建举措,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要把《办法》的贯彻落实纳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规范年”创建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六加一”措施

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各村要督促其认真落实“六加一”措施,即: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场所管理小组全体人员、每年签订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冬春季节是火灾易发、高发季节。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人员较密集的公共场所,冬春季节用火用电用气量增幅较大,各种不安全隐患增多,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要牢固树立火灾可防可控思想,早做准备、重点部署、抓住节点,认真排查、强化监督、严格整改,尤其要抓好元旦、春节以及圣诞节等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把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三、创建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

各村要制定本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时限、措施等,并组织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利用横幅、板报、标语、传单等形式对创建活动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试点培育阶段(2016年12月15日前)

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严格对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标准,分教别每种宗教挑选1处消防安全管理较好的宗教活动场所,上报给民族宗教局确定后,组织开展试点培育工作。市民族宗教局将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形成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在全市推广。

(三)全面开展达标创建阶段(2017年12月20日前)

市民族宗教局将在2016年12月10日前,以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向全市推广试点典型做法和经验。2017年7月20日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全部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7年11月20日前,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基本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贯穿达标创建全过程)

各村要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并认真填写《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表》。达到创建标准的即可申报验收。2017年10月20日前,市民族宗教局对全镇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达标情况全部检查验收一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2017年12月21日前,河南省、郑州市宗教局将对创建情况进行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重要指示的具体步骤,是切实保障宗教活动场所财产、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抓手,更是维护全镇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有力措施。各村、各宗教活动场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意义。各村要抓好对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督导作用,切实履行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将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程,抓紧启动、及时开展、稳步推进;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本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明确责任。镇主抓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开展辖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有关要求,具体细化分化责任,明确任务、方法、进度、和时限,推动达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场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场所创建方案,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消防安全小组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扎实做好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完善机制。要通过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机制、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等机制,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全面提升我镇宗教活动场所自防自救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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