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3879374/2016-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青屏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青政文〔2016〕151号 | 成文日期:2016-12-08 | 发布日期:2016-12-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青屏街办事处关于因拖欠民工工资
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现将《青屏街办事处关于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8日
青屏街办事处关于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稳妥地预防和处理好辖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青屏街办事处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冯玉玺 党工委书记
刘银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尚宏杰 党工委副书记
张 飞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宋卫东 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耀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翟桄磊 正科级干部
闫朝峰 办事处副主任
韩超杰 办事处副主任
孙文娟 办事处副主任
吕 静 办事处副主任
杨素霞 办事处副主任
张越峰 办事处副主任
王文彬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鹏召 纪委副书记
李红斌 司法所长
赵丽红 综治中心副主任
岳战红 工会主席
袁伟东 派出所所长
各社区支书主任、机关科室长、办直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保所,韩超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维护农民工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种诱因。
(二)坚持依法处置,防止矛盾激化。要针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原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采取相应的措施,坚持依法处置。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决防止因处置失当而激化矛盾。
三、应急措施
(一)及时赶赴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现场。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用工单位负责人及所在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分包社区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面对面做好农民工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二)做好农民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为防止事态扩大,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三)对组织、煽动、唆使、挑起突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意欠薪、携款外逃的违法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加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做为事先预防和具体处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妨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工作。以社区为主,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对本辖区的不稳定因素定期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能解决的要积极妥善地认真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街道有关领导要集中力量把问题解决在辖区内、解决在当地。
五、责任追究
对因工作不到位、信息不准、措施不力造成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行为的,按相关重大问题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和纪律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