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9389/2016-002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16 | 发布日期:2016-12-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中心校,局属各单位,辖区各有关事业、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措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实施弹性停课措施的要求,于2016年12月17日零时至22日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区幼儿园停课。停课期间,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园的幼儿,各幼儿园应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确保有人监管。
二、全区各中小学校停止体育课和一切户外活动,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尽可能缩短在校时间。提醒学生做好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健康防护工作。
附件: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措施的通知
金水区教体局
2016年12月16日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市属事业及民办各学校: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郑州市黄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400号),郑州市决定,自2016年12月17日零时至22日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鉴于本次红色预警持续时间长,学期末课业任务重的实际情况,郑州市教育局决定,启动教育系统I级响应,实施弹性停课措施:
一、全市幼儿园停课。停课期间,对因不知情等原因到园的幼儿,各幼儿园应组织人员做好看护和健康防护工作,确保有人监管。
二、全市各中小学校停止体育课和一切户外活动,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尽可能缩短在校时间。提醒学生做好上学和放学途中的健康防护工作。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