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8039/2016-0038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2-21 | 发布日期:2016-12-21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新密市大隗镇恒基墙体材料厂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23日。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3.672吨/年、2.16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300mg/m3、200mg/m3以内。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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