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栗林村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申请

索 引 号:005307685/2016-001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超政文〔2016〕173号成文日期:2016-12-22发布日期:2016-12-22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栗林村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申请超化镇人民政府关于栗林村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申请

            

超政文〔2016〕173号                 签发人:刘根旺

 

超化镇人民政府

关于栗林村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申请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新密市财政局、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郑财基财[2016]10号)文件精神,我镇栗林村提出了申请,编制了《河南省新密市超化镇镇栗林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通过对栗林村的申报条件、拟定的项目和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经研究决定推荐栗林村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并对栗林村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给予政策、土地、资金等各方面的支持。

    附件:超化镇栗林村关于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申请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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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化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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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超化镇栗林村

关于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申请

 

超化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郑财基财[2016]10号)文件精神,我村在征求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经过党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决议结果公开公示的程序,决定申报发展集体经济试点项目。项目规划建设集拓展训练、会议、餐饮、住宿、土特产经营等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中心,具体建设内容为:1、建设会议室、住宿1000平方米,钢架结构;2、建设餐厅400平方米,钢架结构。项目总投资162万元,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134万元,郑州市和新密市财政补助资金各14万元。项目建成后,采取村集体直接经营方式,每年预计实现净收益15万元。

 

                      新密市超化镇栗林村村民委员会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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