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郑州利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公示

索 引 号:005308039/2016-0038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3发布日期:2016-12-2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拟对郑州利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公示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拟对郑州利晟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27日。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0008吨/年、0.0313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200mg/m3、400mg/m3以内。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27日。

电话:0371-56516690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128号  邮编:45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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