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1670787X/2016-0008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米政文〔2016〕103号 | 成文日期:2016-12-19 | 发布日期:2016-12-23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密市新农村建设工程指挥部:
我们根据相关文件和新密市新农村建设指挥部的要求,对米村镇范村村、金井沟村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了逐一审查。两个村新申报的项目既符合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实际,经研究同意上报。为确保范村村、金井沟村建设项目尽快付诸实施,请批复为盼。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