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05307263/2016-00072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新密市审计局关 键 词:财政,金融,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12-28发布日期:2016-12-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密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15日至4月28日,对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隶属新密市人民政府,属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城乡勘察测绘工作、用地和工地的规划管理与规划执法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编制207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全供70人,自收自支130人。现实有人员245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全供67人,自收自支171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编制科、用地规划科、工程规划科、村镇规划科、法制科等6个科室。局下设城乡规划执法中队、勘查测绘服务中心、城乡规划设计服务中心等3个二级单位。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运行部分有效,基本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效益。但存在无公务通知进行接待、部分车辆运行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公务通知进行接待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接待支出均无公务通知。

(二)部分车辆运行费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5年部分车辆运行费等费用未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三)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118,430.00元。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列支办公费118,430.00元,未附明细清单。其中:2014年度55,950.00元,2015年度62,480.00元。

(四)会计核算不规范140,020.00元。

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014至2015年度有关记账凭证,支出票据无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共计款140,020.00元,其中:2014年度129,238.00元,2015年度10,782.0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密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应认真遵循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对三公经费监控力度,强化公务接待的约束行为,加强会计核算和票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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