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98/2017-00005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社会保险工作 |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社会保障,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09 | 发布日期:2017-01-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1-09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经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在郑州市政府网站公示,宋新梅、刘会兰、马会珍、刘彩云、邢青锋、刘喜全、马树松、于雪茹、李彩霞九名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退休金从二〇一七年一月发放,请你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