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7-0003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环保验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20 | 发布日期:2017-0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示期为2017年1月20日-2017年1月25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密市恒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密市恒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新型环保塑料用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新密市杨岗村和柿树湾村米村镇创业园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新密市环境监测站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新密市杨岗村和柿树湾村米村镇创业园,用地面积12795㎡,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符合米村镇用地要求。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32.1万元。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主要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气: PVC收缩膜原料搅拌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PVC树脂粉吹塑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工段废气经废气收集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为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污水,可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吹膜机产生的部分残次品经粉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袋收集后外售于废品回收站;废油墨桶由油墨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印刷工段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运往当地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由附近农户运走肥田。
通讯地址: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128号
联系人:新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电话:69815620 传真:69855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