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8039/2017-0002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治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1-20 | 发布日期:2017-01-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企业的申请,依据排污许可证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拟对河南安能实业有限公司办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截至2020年1月20日。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127吨/年、0.0127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控制在50mg/m3、5mg/m3以内。
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公示期为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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