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林业局关于河南中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0万立方米高强混凝土离心桩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

索 引 号:005307394/2017-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林业局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新密林地审〔2017〕1号成文日期:2017-01-20发布日期:2017-01-23
体    裁:意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林业局关于河南中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0万立方米高强混凝土离心桩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

郑州市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有关要求,对河南中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10万立方米高强混凝土离心桩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指派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查验,现就该项目使用林地情况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区位于新密市平陌镇虎岭村,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 3.7296公顷,拟使用林地面积 3.3693公顷,用途为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2万平方米,生产线一条;生产工艺:原料外购(钢材、水泥等)—钢材制作—混凝土搅拌—浇灌—离心成型—蒸养养护—验收—堆放;主要设备:起重机、滚焊机、混凝土搅拌机、离心机、钢筋调直机。

二、项目拟占用林地情况和采伐林木情况

项目拟使用平陌镇虎岭村,林地面积3.3693公顷,全部为防护林林地。需采伐林木蓄积267立方米。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地使用权为个人。

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拟使用林地符合《河南省新密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林地保护等级为III级。

四、拟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拟使用林地定额在我省2017年定额中予以解决。

五、现场查验、公示情况

 经我局现场查验,拟使用林地位置与现状一致。不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不属于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没有实施生态效益补偿,属于退耕还林地,不属于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区;林地内无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资源;无古树名木,不存在未批先占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采伐林木行为。项目区存在的部分林木被村民无证采伐现象,与项目建设单位无关,新密市森林公安局已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拟请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6日对拟占用林地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经审查,该项目使用林地符合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同意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并上报审批。


                                                                                       2017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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