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密州大道南延涉及河南百祥实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资金的函

索 引 号:798232483/2017-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新密征补函〔2017〕12号成文日期:2017-02-10发布日期:2017-02-17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关于密州大道南延涉及河南百祥实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资金的函

来集镇政府:

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豫0183民初253号),河南百祥实业有限公司拆迁补偿款被法院冻结,现告知你单位:请按照《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豫0183民初253号之一)的要求执行。

特此函告。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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