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周红军同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批复

索 引 号:005307386/2017-0002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人事
文    号:新密农发〔2017〕7号成文日期:2017-02-22发布日期:2017-02-22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同意周红军同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批复

 

新密农发〔2017〕7号

 

中共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党组

关于同意周红军同志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批复

 

 

周红军同志:

你的辞职及自愿解除聘用合同申请已收悉。根据个人申请及上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周红军同志辞职,同时解除周红军同志的聘用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1月1日,终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自愿终止时间2017年1月31日)。

此复。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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