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立即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71670787X/2017-0004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米村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米政〔2017〕8号成文日期:2017-02-22发布日期:2017-02-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米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立即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为做好春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和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针对气温趋暖、天气干燥、火灾隐患逐渐增多、各行各业生产和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等特点,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通过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各村、各网格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安全、工业企业安全、森林防火、食品药品安全、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液化气、天然气管道等。

 三、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由米村工商质检所负责,重点检查在用特种设备是否登记、是否年检、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运行状况,危化物品生产企业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槽罐等的安全状况,其它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特别是对于纳入特种设备管理的反应釜等压力容器要重点检查反应釜在运行中,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存在超温、超压现象;工艺指标控制夹套(或蛇管)及反应器的温度;温差应力与内压应力叠加,使设备产生应变;严格控制配料比,防止剧烈反应;注意反应釜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如发现故障,应检查修理并及时消除。

(二)煤矿安全。由镇安全办牵头负责,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节后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并严格进行验收;抓好煤矿企业班子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督促指导安全隐患整改;依法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方针,突出矿井通风、提升、运输、供电、排水等各大生产系统,并对全镇煤矿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三)道路交通安全。由镇交通办牵头负责,协同派出所、运管站、中心学校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路段、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营运班车、校车、公交车等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以及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四)非煤矿山安全。由镇安全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

强巡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节后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生产措

施并严格进行验收。

(五)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全办负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商户超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情况。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反“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开展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经营企业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到位。

(六)建筑施工安全。由镇村镇发展办公室负责,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前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七)消防安全。由镇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以宾馆、饭店、网吧、学校、医院、车站、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八)校园安全。由镇中心学校牵头,重点督查学校校舍、围墙、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预案及演练,学生交通及乘车安全教育情况,校车车况维修与检查情况,校车司机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驾驶违章、酒后驾驶和超载等行为。

(九)工业企业安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各村负责,严把节后复工关,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职业健康卫生申报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和职工操作车间及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十)森林防火。由镇林站牵头,各村配全森林防火员,要求12小时巡山,加强防火人员培训。各村严格履行与镇政府所签订的责任书上的职责,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和人员伤亡,小火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十一)食品药品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督所牵头,重点检查小作坊、小食品店、食品加工厂的原材料购进、加工、贮存、销售;加强儿童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奶源管理,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畜禽养殖户不得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剂,严禁私自屠宰和病、死猪肉上市;流动宴席、餐饮行业重点检查原材料购进,贮藏、加工和滥用添加剂,禁止地沟油流入,销售过程中注意卫生质量,超市、门店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和添加剂超标的产品;证照不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止生产、加工和经营活动。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十二)液化气、天然气管道。由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牵头。液化气、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100%履行安全实施“三同时”,开展液化气、天然气管道专项检查、隐患排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其它各行业领域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2月23日开始,到4月26日结束,以单位自查、镇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镇政府将适时对各村各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各村、各网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将本《通知》精神以及本辖区、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对安全事故频发、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要实施重点检查,尤其要严把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要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肃处理。 

(三)严肃纪律,强化追究

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列入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动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将本次大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各单位要将大检查活动中排查出的隐患于每周四中午12点前上报镇安全办,大检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将工作总结于2017年4月27日前报送镇安全办。

 

附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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