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15948/2017-001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承诺事项/责任追究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责任追究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2 | 发布日期:2017-03-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3月1日上午,牛店所孙遂强同志无故迟到,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散漫,不服从牛店所负责人统筹安排,态度恶劣且顶撞、谩骂,扰乱正常工作秩序。通过走访镇政府二楼、三楼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均反映听到牛店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吵骂声。孙遂强无视组织、无视纪律,其行为严重损害我局在牛店镇政府的良好声誉。
本着不遮丑、不护短的态度,特对孙遂强提出通报批评,责令其立即对牛店所负责人赔礼道歉,作出书面检讨,并于3月2日起调离牛店所,到局监察室待岗学习一个月,视表现另行分配。
以上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局仍然存在管理不严、执行不力,干部职工自律意识不强等问题。全局上下要引起高度重视,吸取教训,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践行忠诚、责任、担当、清廉的要求,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局监察室将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工作日午间饮酒、利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吃拿卡要、懒政怠政等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继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