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7-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2-28 | 发布日期:2017-03-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
为最大限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巩固、扩大和提升平安新密建设宣传阵地和成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郑州市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平安郑州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郑综治办[2017]3号)和省司法厅的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7年3月为平安建设宣传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时间
2017年3月1日——31日。
二、宣传重点
(一)围绕中央、省市及新密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重大部署做好宣传工作。依据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郑州司法行政系统提出的“四个方面”重点工作及新密实际,广泛宣传推进平安新密建设、法治新密建设、过硬队伍建设采取的工作措施,全面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协调行动、形成合力。
(二)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关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落实、表彰奖励等相关规定,引导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履行好促发展、保平安的主体责任。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领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的精神,明确学习重点,阐明精神实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
(三)紧紧围绕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做好宣传工作。一要大力宣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各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市的重大安排部署,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努力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二要加强分类指导,结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城镇居民、青少年、农村居民等各类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利用当前正在开展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三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宣传任务和目标。
(四)紧紧围绕治安热点、民生热点做好宣传工作。坚持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国家安全领域面临的挑战,大力加强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针对治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防盗抢、防诈骗、防事故、防火灾、防传销、防“民转刑”案件等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民生领域的重大隐患,加大防非法集资、防未成年人溺亡、防校园欺凌、防医患纠纷等的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要增强宣传工作的精准性、有效性。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和法治导向,创新工作举措,以便民利民实际行动赢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五)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基础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积极推广工作信息化、基层治理法治化、公共服务便民化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夯实平安新密建设的社会基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新密集中宣传月活动,要达到以下目标:
1、强化宣传阵地建设。达到“六有”目标,即: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有专题报道;在公共场所、交通干道的显要位置和服务窗口等地方设置有墙报、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在高速路口、省道两侧、广场公园等显要位置,设立有大型户外宣传版面等;在社区、市场等设有宣传栏或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在各司法所内外醒目位置设置有平安建设固定宣传标牌或宣传栏;建设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
2、健全多方位的宣传机制。有效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综合运用戏剧、曲艺、粘帖画、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便民服务等多种宣传形式,通过立体化的宣传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吸引到平安建设上来。
3、树立“宣传 服务”理念。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及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树立“在宣传中服务、在服务中宣传”的理念,将宣传和服务相统一,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关注和支持,切实提高平安建设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四、活动形式
(一)加强集中宣传。宣传月期间,局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司法所、机关各科室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市综治办举办的集中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司法所至少要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要认真策划活动主题和工作措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和宣传一条街等。
(二)注重媒体宣传。各司法所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刊登、报道有关平安建设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局办公室、政治处、依法治市办公室要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网站、报刊等媒体,充分利用现有平安建设栏目或增开新栏目,加强平安建设宣传报道。新闻媒体报道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与工作总结一并报局办公室。
(三)丰富社会宣传。一要加强重点区域宣传。把车站路口、建筑围档、公园游园、居民社区、各类学校、公共场所等区域,列为宣传阵地,重点部署,更换张贴新的平安建设宣传标语、字幕、粘贴画,营造平安创建氛围。二要加强以往薄弱环节的宣传。在乡镇集市繁华街口,建立大型宣传标牌、固定宣传栏;在村庄刷写墙体标语,有条件的建设平安法治宣传专栏;在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密集场所,要有针对性的组织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加强重要节点的宣传。依托节假日、重要活动日、集市、庙会等重要节点,抓住时机,认真谋划好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成效。
(四)创新宣传形式。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提高民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也可结合实际,设计具有乡镇特色、行业特色的平安建设粘贴画进行张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把宣传月作为年度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方案、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严禁“文件空转”,杜绝“方案上下一样粗”。要以此活动为契机,抓好任务分解、工作督查、责任落实,确保活动无空白、无死角。各司法所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资料,按时上报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
(二)提升宣传实效。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把宣传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结合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抓宣传,切忌宣传、业务“两张皮”。要贯彻“宣传 服务”理念,把宣传与为民服务相结合,使宣传寓于便民利民各项举措中,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支持,提升宣传成效。局督查科将适时组织督查暗访,及时通报点评活动开展情况。
(三)建立长效机制。平安建设宣传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持续推进。要把平安建设宣传作为一项基础工作,重在平时,重在坚持,做到常态化。要注重打造宣传平台、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墙体标语、广告牌等固定宣传设施,推进宣传阵地化。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进来,促进宣传工作社会化。要建立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台账和奖惩机制,实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请于3月28日前将活动月工作总结(除具体数字外,要有图片或音像资料)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