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7554/2017-0004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3-01发布日期:2017-03-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17年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

 现将《新密市司法局2017年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对照责任目标,狠抓贯彻落实,全力求效推进,在服务平安新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上发挥好职能作用。

 

 

                                                                        2017年3月1日

 



新密市司法局

2017年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现根据郑州市政法工作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郑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实现公众对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为标准,按照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的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目标,狠抓内部安全稳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服务经济建设、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群众工作能力等重点工作,确保我局内部安全稳定、创新发展,为构建平安新密、法治新密、和谐新密做出积极贡献,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履职尽责和执法能力水平,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做到“四无”。无重大刑事犯罪,无重大治安案件和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火灾和交通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和干部职工家属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发生。

(二)达到“四好”。围绕事业长远发展,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依托,狠抓综治基础工作,努力构建防范队伍好,防范措施好,安全设施好,治安秩序好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

(三)争先创优。扎实细致完成好年度责任目标,确保司法行政系统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成效突出,执法满意率继续稳中有升。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裴晨翔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7年度信访稳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考核等工作。各相关科室也要着眼职能任务,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效突出。

 各司法所、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把信访稳定及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并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结合职能任务与工作实际认真研制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明显。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强化措施、狠抓管理,确保内部安全稳定

 1、强化内部安防管理。重点抓好防范设施建设,对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和重要物品要有专人负责;坚持矛盾排查制度,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立足于工作的主动性、预警性和前瞻性,有效化解各种内部矛盾;要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干部法律素质。要坚持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知情权有效落实。

 2、加强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保持信访稳定态势。对各种不稳定因素,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要深入实际,主动调查和掌握各类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对重点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及早预防,迅速处置,落实严密的帮教监控措施;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要全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严格信访责任查究,各司法所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担当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等信访责任,履行好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赴京到省集访、闹访事件或其他有较大负面影响的极端信访案事件。

 3、注重教育引导,自觉抵制和远离邪教。各司法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力度,用优秀文化和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教育所属人员认清邪教的本质和危害,在全系统营造爱科学、走正道、抵制邪教的良好风尚,提高科学健康的生活意识。同时各司法所、相关各科室要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的排查,如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处置化解并上报相关领导,对瞒报和处置不力、引发负面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4、深化内部消防管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部位安全防火工作,坚持经常性地检查易燃易爆部位,消除火险隐患,确保安全。定期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配备、维修、更换,使之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各司法所、相关各科室结合具体工作,查找防范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必检必查。

(二)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平安新密建设

 司法行政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各司法所、相关各科室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性,增强工作预见性,打好组合拳,掌握主动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始终把确保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重点加强对所谓“维权”律师的教育管理,增强其政治鉴别力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防范西方敌对势力借用其律师身份插手炒作敏感案件、煽动“社会运动”、搞“颜色革命”的图谋。对刑满释放前经评估具有重大社会危险性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要依法采取安置教育管控措施,防止他们再次危害社会。加强涉司法行政舆情网络管理工作,按照“三同步”工作法,及时高效做好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抢占法律、道义、舆论制高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网络安全的能力。

 2、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录入核查和监督管理,坚决防止脱管漏管。严格执法管理措施,对违规违法社区服刑人员及时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或撤销缓刑假释,决不允许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案件。进一步加强教育矫正工作,有针对性地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探索实施分类施矫,提高教育矫正效果,落实好社区矫正的核心工作任务。要充分利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好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做好人户分离人员户籍地和居住地双重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落实到位,切实杜绝刑满释放人员漏管失控。

 3、着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化解纠纷促稳定”为主题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切实消除一批易发、多发特别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间的矛盾纠纷,严防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要以提升民调队伍能力素质为导向,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实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案件补贴的发放与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相挂钩,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能力及水平。年内,要继续加强个人调解室建设,确保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再增加2个;继续加强医疗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和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大调解工作架构。

 4、进一步优化律师法律服务业。注重发挥我市律师的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开展专项法律服务,为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关键领域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中原经济区及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法律支撑;积极引导律师严格依法履行刑事辩护职责,切实提高刑事辩护质量和辩护率,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引导律师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为农民工、“三留守”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和贫困村经济建设项目、土地流转等提供专业法律咨询;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律师的专业优势,有效促使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切实加大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扎紧律师管理制度的笼子,严格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不断提升律师管理规范化水平。

 5、进一步做优做强做大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继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法律援助对象由困难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确保应援尽援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入户宣传、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等活动,使军人军属、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享受到更加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要以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为契机,重新定位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职责及设立位置,扩大通知辩护适用范围,推动审判阶段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

 6、进一步强化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突出公证质量提升和公证业务领域拓展两条主线,进一步发展壮大公证工作。在加强公证质量建设方面,更加注重落实行业质量控制、业绩考核和违法违规惩戒等制度,更加注重规范公证员执业行为、提高公证办证效率,有效杜绝错证、假证,不断提升公证公信力。在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方面,要积极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优化传统公证业务,开发代写法律文书、公证书邮寄送达、小额遗产继承、遗嘱保管等新型公证业务,切实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应有作用。

 以落实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抓手,进一步健全鉴定人负责制,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完善鉴定人助理制,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库,开展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不断提高鉴定质量和鉴定意见采信率。

 7、进一步理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各地各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平安新密、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促使“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价和监督激励机制,年内,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责任单位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为科学合理开展年度考评工作奠定基础,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促使其带头学法、守法、畏法、用法,带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8、进一步做实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构建互动型创新型服务型普法新模式,建立社会普法需求库、重点普法对象档案库,实现法治宣传“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的有机结合。切实用好“法律六进”这一有效载体,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以及国家安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虚假信息诈骗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积极实施“互联网 法治宣传”行动,采取融入百姓生活、线上线下联动等多种形式,促使广大群众“靠过来、动起来”,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普法教育的广泛度、专业度、精准度。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适时组织挑选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治宣传工作的律师,充实到普法讲师团,为“七五”普法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师资力量保障。

 9、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郑州创建实施意见,抓好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单位创建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10、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完善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处(科)室”、及“平安站所”、“平安办事大厅”等创建活动;基层法律服务科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和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适合行业特点的平安创建活动。“平安细胞”创建工作要有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总结及创建成效。

 11、大力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将平安宣传工作纳入经常性的基础工作,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专题宣传有机结合,将通过标语、展板、条幅等传统媒体宣传与利用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同步推进。大力加强宣传队伍建设,选拔和培养一批责任心强、业务精通、吃苦耐劳的同志担任通信员、信息员。力争在国家、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及报刊杂志上发表更多的优秀宣传作品。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每月至少向局办公室报送一条工作信息,重大(要)活动信息随时上报,信息要有内容、有数字,并附影音等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工作落实。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本职业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从创新服务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入手,突出工作成效,努力为平安和谐司法行政系统建设尽职尽责,做出贡献。

(三)确保信息畅通。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司法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的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半年、全年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我局信访稳定、综治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0880880,邮箱:xmssfj@163.com)。信息资料报送情况将同执法满意率、日常督查等一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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