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15948/2018-0000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规划计划 | |
发布机构: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7 | 发布日期:2017-03-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7-03-08 | 废止日期 |
2017年全市餐饮食品监管的总体要求: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以建设“食安新密”为引领,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制度落实,创新监管手段,倡导智慧监管,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防控,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提升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治理,推动餐饮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不断提高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监管
(一)严格许可准入管理。指导各乡镇(办事处)食药监管所严格按照《河南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河南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备案等准入管理,强化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各乡镇(办事处)食药监管所贯彻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和风险分级管理评定与评估结果,落实相应检查频次,规范现场检查程序和方式方法,做好检查记录,公示检查信息,督促问题整改。
(三)加强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借助“明厨亮灶”、“示范创建”等工作发挥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等多方力量的关注、支持、宣传、评议作用,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社会认知度和权威性。
(四)保障重大活动食品安全。落实《河南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或重点监督,监督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的主体责任,确保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五)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风险预警信息。根据不同时段的餐饮消费特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群众饮食习惯,结合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引导人民群众科学用餐、餐饮单位安全供餐。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整治
(六)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家总局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地区餐饮服务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的重点区域和单位,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在春、秋季学校开学前后和中高招期间,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下半年召开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七)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和《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和办法,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约谈制度,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八)加强小餐饮监管。以我市“双创双迎”工作为契机,按照《河南省农村小餐饮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摊贩管理办法》加强对小餐饮和摊贩的监督管理。落实全覆盖监管要求,督促引导其改善经营条件,完善基本设施设备,落实有关制度,提升管理能力,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小餐饮合法合规经营。
(九)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关于加强农村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城镇和农村承办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城镇和农村承办群体性聚餐餐饮单位场所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十)加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乡镇(办事处)食药监管所按照《关于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要求,加大对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节假日、节庆活动和旅游高峰期间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外托餐场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创新工作举措,推进社会共治
(十一)开展餐饮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按照《2017年河南省餐饮食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2017年河南省深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深入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
(十二)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按照郑州市局《2017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督查工作,建立局重点督导检查,乡镇(办事处)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体系,逐级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落实督查工作常态化,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检查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十三)持续加强明厨亮灶建设。落实《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食堂推进互联网 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通知》《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持续推动明厨亮灶建设步伐,加快推进互联网 明厨亮灶,组织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店创建评比活动,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2017年底,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建设基本达到30%;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达到20%;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单位基本达到30%。
(十四)深入推进餐饮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量化分级和风险分级等信息,纳入餐饮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管档案,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五)扎实开展餐饮示范街创建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示范带动、注重实效”的原则,2017年在全市建成5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通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工作,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水平,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充分发挥示范街的引领带动及辐射作用,促进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十六)加强作风建设。把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提升能力、强化落实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加强理论知识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经常深入基层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调研,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十七)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监管一线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提高基层监管人员的检查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编写餐饮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基础知识试题,加强抽查考核。
(十八)强化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筑牢反腐倡廉底线,以党风促政风、转作风,树立食药监管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