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 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725842782/2017-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 键 词:违法分包,专项治理,建筑工程
文    号:新密建管〔2017〕9号成文日期:2017-03-08发布日期:2017-03-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 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建设行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打击我市建筑工程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以宣贯新修订的《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契机,根据《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集中排查、市场与现场联动监管、社会监督举报等活动,全面掌握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发承包合同签订履约、企业主要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一)施工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检查是否依法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是否按照合同履约。

(二)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方面。按照《河南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标准》,主要检查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是否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三)工程款支付方面。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发承包合同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的相关凭据、凭证是否完整真实。

二、阶段划分

按照“企业自查、日常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15日):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合理安排计划,确保在建项目全覆盖。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3月15日至4月30日前):各施工企业要重点检查施工合同签订、施工管理人员配置和工程资金流转等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阶段,集中巡查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检查,建立台账,督促整改,于每月底前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郑州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第四阶段,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各项目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群众举报、上级转办的事项实施重点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铁建  

副组长:冯跃东  徐润轩  刘晓超  崔洁华  王福军

成员单位:建筑业管理科 招标办 质监站 安监站 建材办 法制科 宣传科 监察大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筑业管理科,白秀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和推进。

(二)形成合力。建立例会制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推进会,及时交流有关信息,通报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推广经验,宣传典型,推进工作落实。

(三)注重实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强化依法治建理念,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建筑业管理科举报电话:56196617,举报邮箱:gck6653@163.com。

附件:1. 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建设工程项目检

         查工作计划

      2. 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受检工程项目基

         本情况表

      3. 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程项目要素核

         查登记表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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