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7-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09 | 发布日期:2017-03-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科室(处)、中心,各司法所:
为有效降低鼠类危害,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省市爱卫办春季灭鼠工作安排,决定在局机关、各司法所范围内开展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我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做好预防控制鼠类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降低鼠密度,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二、范围
司法局机关、各司法所。
三、工作重点
局院内各角落、餐厅、卫生间、仓库,各司法所院内角落、卫生间。
四、阶段安排及工作任务
开展春季灭鼠工作是预防传染病、巩固灭鼠达标成果的一项有效措施,春季灭鼠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设施建设阶段(3月9日—15日)。各司法所一是对本辖区单位、楼院、仓库等(院)室内,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合理设置毒饵洞等。二是加强毒饵盒(洞)的建设和维修工作,书写警示标识,提升档次。三是完善防鼠设施,做到门底铁皮化、窗户铁网化、物品摆放货架化、地面硬化。
(二)一次集中灭鼠阶段(3月16日—23日)。要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清除垃圾和乱堆的杂物,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除鼠类孳生地,消除鼠类活动场所。二是集中投药,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时间(3月16日—23日)、统一药物、统一技术、统一标准,确保灭鼠活动取得成效。
(三)巩固阶段(3月24日—4月20日)。在灭鼠活动结束后,再对环境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彻底清扫鼠迹及残留的毒饵。同时要制定、落实灭鼠长效巩固措施,继续有效控制鼠密度并做好灭鼠后的密度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