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7554/2017-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司法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0 | 发布日期:2017-03-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司法所,机关各处室:
《2017年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督查日志》《现场督查记录》《督查询问笔录》《督查通知书》《督查建议书》《督查决定书》《督查月统计报表》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新密市委、市政府、郑州市司法局2017年督查工作部署,根据督查工作相关规则及办法,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合理确立年度督查工作重点,实施重点督导督查,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抓住关键、精准督导,全面提升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二、督查重点
(一)政务督查重点
1、 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郑州市司法局和局党组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情况,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措施的督查,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及重点刑满释放人员脱管漏管。
3、人民调解工作。重点督查“迎接党的十九大、化解纠纷促稳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开展情况;督查个人调解室建设情况,以确保我市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室达到4个以上。
4、法律服务业管理工作。督查律师在法院、看守所值班和领导接待日陪访制度落实情况;公证办证质量、司法鉴定案件办理质量情况;督查“城乡居民均以郑州市当年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为法律援助标准”实施情况,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和结案归档情况,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服务质量。
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查普法讲师团管理办法、奖惩制度落实、作用发挥情况及“互联网 法治宣传”实施情况。
6、 其他重要工作。省、市以及局领导批示落实情况;“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二)警务督查重点
1、局属警车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对不按规定程序使用警车,没有派车单私自出车,不按规定携带警车牌证或挪用、转借警车牌证进行督查。
2、对酒后驾车,非因公停放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警用车辆从事非警务活动等违规行为进行深入督查和治理。
3、对干部职工在岗履职尽责、落实制度、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三、方式方法
一是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局督查科在每月不少于2次督查的基础上,根据日常督查所发现的问题,应随时采取重点督查和抽查的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督导检查。
二是独立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局督查科在正常例行督查之外,应根据督查工作需要,适时会同局纪检室、基层科、社区矫正科、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三是现场督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在开展现场督查的同时,应根据督查工作需要,对相关工作台账进行抽查,以确保督查结果的客观性、全面性。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常规性督查工作,应按照立项、审批、实施等督查工作程序规定,先由局督查科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组织实施。对重大或重要的工作事项实施督查,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由局督查科具体组织实施。重点督查工作开始前,要精心研究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目的、人员安排、工作分工、时间限制、着装要求、工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实施,确保督查质量。
(二)落实工作制度。督查工作中,必须严格落实《督查工作权限》、《督查工作程序》、《督查案件办理制度》、《督查人员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公正、客观、严谨地实施督导督查,确保督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开展。
(三)搞好协作配合。要树立“大督查”工作理念,注重加强与主要业务科室的协作配合,将督查与服务、督查与指导有机结合起来,以凝聚督查工作合力,提升督查工作效能。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主管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促使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杜绝督而不理、查而无果等形式主义问题,以切实维护督查工作权威,确保督查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