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5205/2017-000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3-17 | 发布日期:2017-03-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知》规定: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自2017年1月由地税征收,因地税与银行系统正在对接,凡是签订邮政储蓄银行代扣协议的参保人员,目前还未正常划扣,请你们务必在各自的银行账户上留存足够余额,等待近期划扣。给你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配合。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新密分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