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5217/2017-00101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死亡殡葬/业务信息/殡仪服务 |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民政,殡葬 | |
文 号:新密民字〔2017〕12号 | 成文日期:2017-03-20 | 发布日期:2017-03-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新密市殡仪馆、各公墓:
根据《郑州市民政局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郑民明电〔2017〕4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清明节期间平安祭扫、文明祭扫工作,倡导移风易俗,推进节地生态殡葬,提升我市殡葬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群众祭扫安全有序,实现平安清明目标。各单位于4月6日上午12:00前将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报新密市殡葬管理所。
联系人:刘书辰 电话:69881444
邮 箱:479703005@qq.com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